安庆概况 | 安庆论坛 | 跳蚤市场
安庆地区综合门户网站

禁养犬校园咬伤6龄童

2014-4-8 18:21:07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一只属国家禁养的烈性犬在小学校园咬伤6岁儿童,造成十级伤残。4月5日,该案件在枞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完结。
        2013年6月,6岁的杨某在枞阳某小学课间休息时遭到一只闯进校园的大狗撕咬,杨某颌面部多发性撕裂伤;经诊断,杨某伤情为十级伤残。
        事发后,当地派出所及时出警将大狗击毙,司法局、村委会多次组织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过大未能和解。2014年1月底,杨某将狗主人陶某、就读的某小学告上枞阳县人民法院,要求各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共计6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咬伤人的大狗是中华田园犬,属于国家禁养的烈性犬。根据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此案中,杨某属于无行为能力学生,在校期间教育机构应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据此,狗主人陶某、杨某所在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为尽快解决案件,帮助受伤的杨某拿到赔偿款,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4月5日下午,两名被告将20500元赔偿款交到法院,法官当即电话通知原告前来领取。

[责任编辑:不详]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条款 | 客服中心 | 网站招聘 | 建站服务 | 友情连接 |
Copyright 2005-2008 www.aq365.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安庆热线
Mailto:webmaster@aq365.com TEL:0556-8788365 1386660295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1.B2-20070020 皖ICP备050006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