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下骗局牟暴利法网面前显真形
近日,岳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千万的合同诈骗案,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判决8日已开始生效。
2011年10月份,在与老朋友曹某的一次聊天中,李某得知曹某经常介绍工程给岳西县的谢某等人,便心生歹念:通过伪造工程中标书,骗取保证金。随后李某通过网络搜集工程中标的相关情况,伪造了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并通过曹某告知岳西的谢某等人,称自己借用资质成功中标,要对外转包。谢某等人获悉后,立即赶到山西与李某洽谈工程转包的事宜,李某出示了伪造的文件,并提出要先交纳1500万元的保证金,谢某等人表示需回去认真考虑,并筹集资金。
在谢某等人回岳期间,为了进一步骗取信任,李某声称工程重大,只能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承包,于是提出要对谢某等人的公司及其所建的工程进行考察。2012年4月中旬,李某带领由其公司员工假扮的中标公司人员来岳西“考察”,并表示对结果满意,随后与谢某等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出具了伪造的任命书、收款收据,并承诺五月份就可以进场施工。
4月底,在得知谢某等人为筹集资金而贷款后,为销毁证据,李某以山西可以低息贷款为由,将谢某等人再次骗到山西,提出要以前期所签订的合同、收款收据、任命书等文件为担保办理低息贷款。随后,李某安排苏某冒充山西润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苏总与谢某等人签订了虚假的贷款合同,趁机将前期相关文件收回。
然而,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所谓的低息贷款迟迟未见回音,谢某等人也未进场施工,并与李某多次交涉未果。无奈之下,谢某等人派人到工程施工现场查看,发现早已有人施工,此时谢某等人才恍然意识到上当受骗,于是要求李某归还前期1500多万元保证金,但李某仍声称自己可以让其他的施工队离开,让谢某等人进场施工。在不归还保证金就告发的压力下,李某只好打了借条,但1500多万保证金仍未完全归还被害人,谢某等人最终选择了报警。
作者:王球 记者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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