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肇事逃逸 37小时落法网
凌晨时分驾车将人撞死后,犯罪嫌疑人还下车看了看,但终因害怕,未报警便驾车逃逸。接警后,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机制,仅用37小时,便将该案成功侦破。
7月15日凌晨1时58分,桐城交警大队接“110”指令称在206国道新安派出所附近,有一人躺在路中间,疑似被车子撞死了。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调查,现场位于206国道1185KM+200M附近处,除死者躺在路中间外,现场无任何痕迹以及其它有价值的线索。综合现场情况,民警初步判定为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听取汇报后,桐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张金宝要求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机制,成立“7.15”专案组,务必查清案情真相,将肇事驾驶人绳之以法。
于是,该大队连夜启动交通肇事逃巡逸案侦破机制,兵分三路,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一路民警继续在事故现场进行细致勘察,以发现有价值线索。一路民警对现场周边进行走访调查,寻求目击人。另一路民警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对公路沿线监控进行查阅。但经过一天的调查,案件毫无进展。16日,该大队民警调整侦破思路,又兵分两路,以事故地点为中心,向南北方向察看沿途道路监控。在察看事发地附近新渡派出所的监控时,发现事发时,有一辆车事故现场停留了约五分钟后离开了,虽车号看不清,但该车比其它车辆明显要短。于是,民警又来到怀宁县的高河查看,排查过程时,民警发现在高河卡口有一拉满水泥的农机车从该卡口经过,经过时间与事发时间比较吻合。车号虽不能完全看清,但能看到08-12??5字样。随后,根据查询情况,民警来到桐城市农机部门逐一排查。当排查到车号为皖08-12785农机车时,民警得知该车是一从事建材生意的人所有后,于16时来到该车车主家中,找到了该车,发现该车前挡风玻璃和正驾驶室前部都有碰撞痕迹,同时找到了该车驾驶人,犯罪嫌疑人高某。
面对民警的讯问,犯罪嫌疑人高某对自己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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