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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可否兼任事业单位法人代表

2015-4-16 18:21:22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网友湘江人:请问一下市委组织部,一名科级干部提拔到副县领导岗位后(参公),可不可以兼任原单位法定代表人?从科级干部提拔到副县领导岗位前,需不需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市委组织部:感谢你对组织部门的信任,现将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科级干部提拔到县级干部(参公单位)后,是否可以兼任原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根据原单位的性质等进行具体分析。若原单位是经营性事业单位或企业是不可以兼任的。

  2、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需进行审计的对象主要是指:地方和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你所提到的科级干部提拔到副县级干部,是否要进行审计,应根据其所任的科级领导职务确定。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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