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强化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积极开拓服务领域和服务范围,近日又推出法企联系卡制度,明确具体法官对口为有关企业提供法律帮助。 日前,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潘洪水法官办公室里电话急促响起,本市一家商品批发公司在外地一次订货会上与当地企业签订了购货合同,并预付订金,因迟迟不见到货,就前去查问,却发现那家企业已经改制,与另一家公司合股成立了一个新企业,并以此为由对他们订货不予认账,该公司老总在外地不知所措,潘庭长在电话中详细解说了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改制后的新企业应当在原企业入股份额内承担相关债务。该老总放心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从4月份以来,我市许多企业经营者案头,都有一张名片,上面记载着市中院相关法官姓名,所属审判庭和联系电话,明确具体法官对口为有关企业提供法律帮助。这是市中院增强法律服务实效的一项新举措,为此,他们专门组织我市上百家企业负责人法制培训班,讲解有关法律,发放法企联系卡,规范诉讼指导方式,及时解答法律咨询,告知诉讼风险,受到广大创业者的普遍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