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5月29日讯 近日,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冒充江苏省委书记的外甥进行诈骗犯罪的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查,2003年11月,被告人张某来到浙江省东阳市任某处,谎称自己是江苏省委书记的外甥,能帮任某购买到一辆价格很便宜的“奥迪A4”轿车,借此机会从中骗取现金10万元;2003年六七月间,被告人张某对从事建筑工程的南京人施某谎称其舅舅是江苏省主要领导,能帮施某承揽到长春一汽在徐州市投资的基建项目,从中骗取施某现金4万元;2004年三四月间,被告人张某对从事施工装潢的宣城市人汤某谎称其舅舅是江苏省委书记,能帮其承揽到徐州市国土资源局的装潢工程,汤某信以为真,被张某从中骗走14万元。
2004年5月,被告人张某还以同样的理由和手段骗取浙江省东阳市胡某一套高级檀木沙发。案发后,被告人张某的亲属退赔了汤某的14万元损失和胡某的一套高级檀木沙发,其余赃款均被张某挥霍一空。
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遂作出了上述判决。(沈冰、程进仓、轩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