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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毒品案昨日宣判

2010-12-30 14:11:00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热线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经过公安机关5个多月的后续办理、检察机关3个月的审查起诉,12月29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宿松“2009·5·4”省厅挂牌目标案件公开开庭宣判,21人获刑,其中2人死刑,1人无期徒刑。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期间,被告人石群林(宿松人)出资73万余元,多次从湖北武汉毒贩罗传家那里,以每粒麻古60元、每克冰毒400元的价格购进麻古和冰毒,然后以每粒麻古100-120元和每克冰毒1000元的价格予以销售。
  12月1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2009.5.4”省厅挂牌毒品案被告石群林等21人涉嫌贩毒案件进行第一次公开审理。在贩毒团伙的21名被告人中,有19人是宿松县人,最大的47岁,最小的17岁,其中有6人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在当天的庭审中,法庭主要围绕贩卖毒品的次数和数量进行调查,各被告人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均供认不讳。
  12月29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石群林犯贩卖毒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主犯罗传家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主犯姚波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案犯分别被判处十五年、十三年、十二年、七年、五年、四年、三年等刑期;5名案犯因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分别被判处缓刑。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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