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江、安庆两地从事长江省际运输客(渡)船工9艘,其中7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省际客运经营,扰乱了当地客运市场秩序,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日前,两省港航管理局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完善手续、强化管理”的原则,联手出台管理办法,旨在加强两省间的长江省际客(渡)船运输管理工作。一是开放政策。鼓励有条件、符合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的运输业户经营两省长江省际客(渡)船运输业务。二是强化管理。对批准经营的船舶,相互确认经营资格,完善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但事实经营船舶,由其所在地港航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报批手续。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客运船舶信息交流平台,相互支持,并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两省长江省际客(渡)船运输市场竞争有序。 (市地方海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