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以电子商务为主的信息资讯门户网站——www.aq365.com
网站首页 | 信息资讯 | 网上商城 | 企业黄页 | 人才市场 | 供求信息 | 房产交易 | 二手市场
消费e店 | 时尚生活 | 在线影院 | flash动漫 | 笑话频道 | 真情交友 | 电子相册 | 博客日志
您所在的位置:安庆热线> 浏览正文
副教授怒告中国博客网 要求其停止名誉侵害
www.aq365.com  发布:2005-11-4 10:28:22  来自:转载  浏览:
“博客本身不违反发帖规则,现在不能删掉客户的帖子”。对南京一位大学副教授状告“名誉侵害”一案,中国博客网客服主管孙峰金昨天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起因

匿名博客评论斥责原告“烂人烂教材”。

今年9月,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先生在上网查询著述被引用情况时,在中国博客网(www.blogcn.com)一个名为“长套袜”的网页上发现一篇发于6月、题为“烂人烂教材”的贴子,称“明天要考陈某某(注:原文使用真名)的 课……于是决定看书,一遍看下来,脑子里没有任何印象……陈某某果然是个猥琐人,从他写的书可见一斑,没有任何逻辑性可言。他每次在概括类型时不是按照一定的逻辑归类……简直就是流氓。难怪一遍下来什么都记不住,是个最烂的教材……”

原告

让更多的网站明白,它们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成为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工具,才是我的终极目的。

从内容看,网页应是陈的学生所建,但因无法认定是谁,陈教授与中国博客网联系,要求删除该帖,但网站要求陈提供证实身份等的材料。由于意见不一,文章一直留在网上。

陈认为,文章指名道姓地斥他为“烂人”、“猥琐人”、“简直就是流氓”,构成了对他人格尊严与名誉权的严重侵害;中国博客网未尽监管之责,致使文章长时间保留,对他的精神造成严重伤害。于是,将中国博客网告上南京鼓楼区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

陈表示,让中国博客网停止侵权只是起诉的目的之一,“让更多的网站明白,它们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成为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工具,才是我的终极目的。”事实上,正因为“互联网上言论自由的边界何在”一直较难定论———而“博客”既可公开让人浏览,也可设密码限制———此案才引起广泛关注。

被告

网站注册用户有权发表文章,只要不涉及反动、色情内容,我们就没理由、也没权利删除。

昨天中午,中国博客网客服部主管孙峰金告诉早报记者,他们还未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和传票,“现在不会删掉这篇文章,因为没有理由。”他说,网站注册用户有权发表文章,只要不涉及反动、色情内容,他们就没理由、也没权利删除。而且,陈未按网站要求,提供书面的身份证明材料及申请,证明文中的人就是他。昨天,中国互联网协会一工作人员称,删帖权是各网站的权利,协会对会员单位只有提醒的义务而无强制要求;而且,中国博客网不是会员,协会对此无能为力。

法学专家

比如说一个人在马路上被车撞了,他应该追究肇事车辆所有者的责任,而不是马路所有者的责任。

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议认为,首先应该将发帖者列为被告,“一个人在马路上被车撞了,他应该追究肇事车辆所有者的责任,而不是马路所有者的责任。”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兰凯称,这涉及到隐私权利与宪法权利冲突的问题。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用户在博客上发帖是言论自由的体现。网站作为言论平台,当然不能随意删帖,但对明显带有漫骂和攻击的则应删除,“不过,这种判断尺度并不明显,也无相关法律条文的细则规定。”

据悉,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编辑:不详) 打印】【关闭】【顶部
+ 相关信息咨讯

·副教授怒告中国博客网 要求其停止名誉侵害
·石头记网址三年纷争落幕 注册商标所有者赢
·中搜MP3免费下载两年 收费路线将分四步走
·Google推出中文个性主页 新闻天气可预定
·调查:Firefox浏览器市占率已上升至11.51%
·
美证交会呼吁在线股票交易商加强安全防范
·构建人性化的数字网络
·调查显示:我国近一半的人网上聊天为工作
·上网创业的三不原则 没有动机不要上网创业
·帖子引发争议 南京一教授状告"中国博客网站"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安庆热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