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娱乐信报1月5日消息 凭着“联合国工业发展署国际(集团)董事局主席”等多个公司的“CEO”身份,郑奎瑜在国内招商界小有名气,但谁都没想到他其实就是个空手套白狼的巨骗。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已经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郑奎瑜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今年51岁的郑奎瑜是福建长乐市人,早年出国,回国以后就更名为张照朴、郑照朴,并自称有副教授的职称,成为联工发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03年,郑奎瑜找到北京隆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说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提供巨额资金委托他收购北京荷华大厦,并改建成“阿拉伯大饭店”。
检察机关指控,在取得隆基伟业公司信任后,郑奎瑜表示他负责提供收购资金,使用隆基伟业公司的名义花9亿元就可收购“荷华大夏”,再转手以12亿元卖给中阿友协,双方共同赚取巨额差价。
提出如此诱人的条件后,郑奎瑜又向隆基伟业公司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大厦的中式设施要改为阿拉伯式的,要花策划、设计、绘图等费用,所以你必须要注入300万元资金。”隆基伟业公司欣然将300万元打到了郑奎瑜的联工发公司的账上。
但从那以后,郑奎瑜再也没有联系收购荷华大厦的事情。隆基伟业公司要求郑奎瑜返还300万元,但郑奎瑜使用虚假的“保密协议”要求隆基伟业公司不能透露任何信息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算违约。这造成隆基伟业公司违约的假象,郑奎瑜以此为由拒不返还所骗取的款项。
此外,从2001年10月到2002年12月间,郑奎瑜还以联工发投资公司、联工发集团公司的名义收取项目评估服务费用为名,共计骗取4家公司425万元。
据悉,郑奎瑜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另据了解,郑奎瑜只是曾在几年前受联合国工发组织中国工作处委托,负责该处项目管理部的筹备工作,负责工作手册、工作方案等的制定。2000年,项目管理部筹建工作完毕,就与郑奎瑜解除了工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