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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变身“人名币”

2009-10-13 10:00:58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小志是市区一所小学的学生,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让他不明白。刚开学时,老师让学生在交的百元大钞上签上自己名字,否则不收。可小志听妈妈说,在人民币上乱涂乱画是犯法的,最后只得背着妈妈偷偷在钞票上签了名。
        10月12日中午放学时间,记者在市区随机采访了十几名中小学生和家长,其中9名学生表示老师曾要求他们在50元和100元钞票上签名,有6名学生称老师说此举是怕收到假币。当记者问他们知不知道在人民币上写字是违法的,只有4名学生说知道。
        一名初一学生家长说:“孩子名字和钱一起流通,心里总觉得别扭,再说也污损了人民币。”
        家长田女士说,她对在人民币上签名早已习以为常。她的孩子上5年级,每次报到,班主任都叫她在大额人民币上写上孩子姓名,平时学校要收其他费也都照此办。
       “老师怕收到假钱自己倒贴,我理解,但高科技时代还用这种方法太落后了。”家长张先生表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学老师告诉记者,这种现象在中小学校的确普遍,有的老师确实收到过假币,用肉眼和手感没辨出来,最后只能自己承担。
         据记者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对人民币的保护有专门规定。该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此外,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7条也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该条例第43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也有市民支了几招。
  1、收学费抄编号:市民李女士觉得,老师可以把学生交的钞票上的编号抄下来,让家长核对后签字。
  2、设公共账户:市民方女士认为,中小学可以模仿大学交费方式,设置一个公共账户,家长只要按金额转账,然后将单据交给学生带回学校核查即可,这样大笔现金也有了安全保障。
  3、配备验钞机:家长张先生建议学校购买验钞机当场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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