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版 本报讯 我市首例非法持有毒品案近日在迎江法院公开开庭,被告人周涛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周涛,34岁,湖北省武汉市人,今年4月15日下午,他携带摇头丸从武汉乘车至安庆,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在本市龙狮桥附近当场将其抓获,并缴获摇头丸127粒。经鉴定,缴获的摇头丸中含有3、4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成分(属于苯丙胺类毒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涛非法持有摇头丸21.8克,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案发后至庭审中,周涛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并将扣押缴获的摇头丸交给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胡芳 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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