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版 安庆市民刘先生家里有一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购买的彩色电视机,音效画面都还不错,但最近却频频出现图像剧烈颤动的现象,要五六分钟后才能“静”下来正常收视。刘先生准备请人来维修,邻居提醒说:电视机是不是超过使用年限,该换了。
一位维修电视机的老师傅在接受采访时说,电视机超过使用寿命后,电器元件就会老化,出现图像不清晰、颤抖、无声无影等现象,不少人尝试用“拍拍打打”的方法来解决,这样做会使电视机随时可能发生爆炸,给人们的生活带来隐患。
据了解,发达国家对电器的使用寿命都有说明,许多品牌明确规定若干年后将不再提供零配件,而我国在电器说明书上标注使用寿命的却很少见。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硬性要求生产企业要在家电产品上注明使用年限。有关人士认为任何产品都有其相应的使用期限,超过期限使用很有可能会给使用者带来不良影响,家电产品老化后会产生安全问题。 本报记者 杨宏伟 200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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